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网站
中南大学美铝理工科杰出女生奖学金评颁实施办法
  为吸引更多的女生投入理工科学习,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的女生,激励更多的优秀的女生进入美铝公司。同时,推进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美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在中南大学设立“美铝理工科杰出女生奖学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奖学金的名称为美铝理工科杰出女生奖学金,由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二条 本奖励金奖励学生的目的是为吸引更多的女生投入理工科学习,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的女生,努力成为二十一世纪的高素质人才,从而为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奖励金的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美铝理工科杰出女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由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美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备案。

第二章 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
  第五条 美铝理工科杰出女生奖学金为优秀女生奖,奖学金不分等级。
  第六条 奖励名额和金额分别为:
  奖励名额63名/年,奖励人民币 5000元/人。其中本科生43名,研究生20名。

第三章 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七条 凡在中南大学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特定学院的本科女生、硕士生女生均可提出申请奖励。
  第八条 具体涉及专业:
  本科所涉及的4个学院及5个专业: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工程专业
    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冶金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属材料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研究生所涉及的5个学院及专业: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冶金,环境工程,冶金物理化学,有色金属冶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材料物理化学,材料学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含所属二级学科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
              化,电路与系统
  第九条 申请美铝理工科杰出女生奖学金的女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女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四)家庭贫困者优先。
  硕士研究生女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所有材料至当年的8月31日):
  ① 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研究论文第一单位须标明为中南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被SCI、EI检索期刊、ISTP、CSCD、CSSCI等收录,从上一次获得同类奖励以后发表了1篇以上(含取得相当的科研成果详见中南大学研究生手册)的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② 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在全国、省级竞赛中获得银奖(二等奖)以上成绩;
  ③ 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竞争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国家发明专利;
  ④ 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并排名前5名(省级前3名)。
  (四)家庭贫困者优先。

第四章 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第十条 奖励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第十二条 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十三条 符合奖励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表》。 经二级学院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四条 由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同时,报美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备案。

第五章 评审材料
  第十五条 申请的学生和相关单位应实事求是的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奖励金《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应具体、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第十六条 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的参评资格。

第六章 评审与表彰时间
  第十七条 每年7月底以前,学校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将当年的奖励金评审通知从校园网站和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公布,按获奖名额的110%差额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二级学院,各学院在9月下旬前完成评议推荐和张榜公示,并报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八条 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于10月上旬完成审查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候选人,并于10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听取意见。
  第十九条 获奖候选人名单经校务会议审批,获奖候选人填表,由各学院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
  第二十条 每年12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宣布当年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的修订权属于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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