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校级奖励金网站
中南大学雅礼(奖)助学金评颁实施办法
  雅礼协会和中南大学有着多年友好合作。雅礼协会在中南大学设立优秀贫困生雅礼国际奖学金,奖励在校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以鼓励其勤奋学习、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奖学金的名称为中南大学雅礼(奖)助学金,专门用于奖励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本科生。
  第二条 本基金的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 雅礼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由中南大学雅礼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奖名单报雅礼协会认可。

第二章 资金来源、奖励名额和金额
  第四条 雅礼协会捐资970万港元(或等额的其他货币)。捐赠资金总额的85%直接用于奖学金,15%用于相关学生辅导与公益活动。其中奖学金部分的45%面向医学类全日制学生,55%面向非医学类全日制学生。
  第五条 奖励名额400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人。其中医学类新生180人、非医学类新生88人、非医学类老生132人。

第三章 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六条 凡在中南大学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优秀贫困大学本科生均可申请基金奖励。
  第七条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家庭特别贫困〔经市(县)、镇(乡、街道办事处)、村三级政府/民政部门证明〕;
  (三)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第四章 资金管理及要求
  第八条 成立中南大学雅礼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见附件)。委员会设主席2人、副主席6人、委员若干。主席由中南大学校长和雅礼协会会长共同担任,其他人员由双方协商任命。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 根据国际惯例,捐赠资金一经拨付,校方设立独立账户,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条 管理委员会每年元月向雅礼协会报送本学年中期报告,7月报送学年年度报告。

第五章 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遵循“公开、公正、平等和效率”的原则。
  第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0月份在学校主要媒体上发布奖学金评选消息。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书》。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第十三条 管理委员会对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并将获奖名单报雅礼协会。
  第十四条 获奖学生的名单不张榜公布,以保护学生隐私权。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初评材料须通过校级奖励金评审网站报送,再缴纳纸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
  第十六条 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或资助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的参评资格。
  第十七条 每年12月宣布当年获奖名单,举行颁奖仪式。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雅礼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雅礼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的修订权属于中南大学雅礼国际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中南大学

二○○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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