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南 大 学
关于公布2008年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一、复试分数线
  所有报考我校2008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如下:
  1、非湖南生源考生:所有单科成绩不得低于35分,总分不得低于260分;
  2、湖南生源考生:所有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0分,总分不得低于290分。
  二、复试要求
  1、所有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身份报考;②在报名时必须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原件。
  2、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下列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即取消复试资格。材料如下:
  ① 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⑤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⑥ 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
  ⑦ 未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原件的考生必须向我校研招办补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原件。
  ⑧ 缴纳复试费:80元。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
  将于2008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计划内定向,必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