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同学:
为紧密配合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顺利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整理了近年来与我校签署了校际交流友好合作协议的部分国外高校机构的名称及其网址,以及5所院校的较为具体的联系方式。有意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可根据有关网址或具体联系人尽早与国外院校进行联系。
同时,也可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站(http://www.cs.edu.cn)国际交流栏目中获得与该委签定了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机构的信息。如能获得这些院校机构的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函或联合培养博士的邀请函,只要信函中没有提及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视同为免学费的接受函。
有意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学生请注意,申请该项目的一个基本而且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申请时(即2008年1月底之前)已经获得国外院校的接受函或意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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